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国务院负责制定中小企业政策,对全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政策和规划,对全国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中小企业政策和统筹规划,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中小企业特点和发展状况,以制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等方式,确定扶持重点,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国家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投资,及因投资取得的合法收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费和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中小企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有权举报、控告。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其依法参与公平竞争与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歧视,不得附加不平等的交易条件。 中小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保、质量、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管理,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小企业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见表1-14)。
★ 【专训班】中国财税实务真本领专训班 ※“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和个人税收实务专训班 ※中国反偷逃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反假账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避税与反避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纳税风险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纳税筹划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财务分析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预算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管理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现行全部涉税(费)业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纳税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纳税调整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涉税检查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收征纳管理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 【训练营】中国财税职务系统训练营 ※中国财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小微企业财税负责人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财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会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财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会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税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税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税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 【俱乐部】中国财税领袖俱乐部 ※中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 ※中国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小微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总裁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 【行业圈】中国财税行业圈 ※工业制造行业财税圈 ※中国科技业务财税圈 ※计算机集成电路财税 ※互联网行业的财税圈 ※中国水泥行业财税圈 ※中国汽车行业财税圈 ※中国药业企业财税圈 ※中国酒业企业财税圈 ※纺织与服装业财税圈 ※中国机电行业财税圈 ※中国钢铁行业财税圈 ※中国烟草行业财税圈 ※商品流通行业财税圈 ※供销合作社的财税圈 ※中国连锁行业财税圈 ※中国外贸行业财税圈 ※中国物流业务财税圈 ※中国运输公司财税圈 ※中国航空公司财税圈 ※中国铁路行业财税圈 ※中国通讯行业财税圈 ※中国建筑行业财税圈 ※中国房地产业财税圈 ※中国金融行业财税圈 ※中国银行行业财税圈 ※中国保险业务财税圈 ※中国担保业务财税圈 ※中国证券业务财税圈 ※中国期货业务财税圈 ※中国投资业务财税圈 ※中国信托投资财税圈 ※中国财务公司财税圈 ※中国租赁公司财税圈 ※中国典当公司财税圈 ※中国基金业务财税圈 ※金银首饰钻石财税圈 ※中国服务行业财税圈 ※中国物业行业财税圈 ※中国餐饮行业财税圈 ※中国酒店行业财税圈 ※中国旅游行业财税圈 ※文化体育娱乐财税圈 ※地质矿产企业财税圈 ※中国能源行业财税圈 ※中国电力行业财税圈 ※中国煤炭行业财税圈 ※石油天然气业财税圈 ※中国农业企业财税圈 ※中国林业财税企业圈 ※家禽畜牧渔业财税圈 ★ 【特别推荐】 “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和个人税收实务专训班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